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将通过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lscsy.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遂宁市蓬溪县政通街88号;邮编:629100;联系电话:0825—5900908;电子邮箱:381142911@qq.com)。
一、概述
2015年,县发改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了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局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体制,并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制度保障 ,明确工作要求。2015年度,我局加强了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建设,压减了工作程序,规范了工作行为,充分发挥了发改窗口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县发改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间、程序,建立起完善的发布协调机制,保证了全年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和完整。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2015年度,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类,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5年度,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条。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占2%;计划总结信息1条,占0.6%;规范性文件信息40条,占26%;工作动态信息23条,占15%;行政执法信息1条,占0.6%;其他信息86条,占55.8%。通过发改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和单位工作动态18条。
我们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特别加强了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在“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公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41条,项目基本信息公开22条,项目实施信息公开19条,将政府决策进一步民主化、透明化。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开单位“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2条。
3.推进价格和收费以及信用等信息公开。2015年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33条,信用信息公开9条。
(二)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改局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平台在网上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2015年度,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