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公开办:
蓬溪县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档将通过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lscsy.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蓬溪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蓬溪县政通街88号;邮编:629100;电话:0825-5435995;邮箱:185827955@qq.com)。
一、概述
2017年,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和《2017年蓬溪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落实了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1371条。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
我们加大了对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
一是按照“结合实际,参照好的做法,对政府信息“科学分类”的要求,结合局内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政府信息重新分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尤其重视“信息公开”中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项目的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蓬溪县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开形式
采取政府信息公开、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扩大宣传范围,做到让群众知晓,及时了解惠民信息。
(三)解读政策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工程、社会救助政策等进行解读。通过各种媒体做好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舆情引导,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年解读政策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2017年蓬溪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人员紧缺,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三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指导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蓬溪县民政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