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民政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
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频繁,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侵害群众利益。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统一要求,县民政局现设立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三)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二、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可登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社会各界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与同级民政部门联系查询,核准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以免误导群众。
四、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县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县民政局举报电话为0825-5395292。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蓬溪县民政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