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lscsy.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蓬溪县行政办公大楼五楼;邮编:629100;联系电话:0825-5428055;电子邮箱:pxxajj@163.com)。
一、概述
2010年,县安监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人性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201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加大力度,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曾文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梁学文同志、副局长王国培同志、副局长杨德智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每个股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确保信息报送及时高效。局机关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后台上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做到网页内容及时更新,通过层层落实责任,贯通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管理渠道,同时还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在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单位主要负责在传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多次研究部署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强调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时效。
(二)强化政务公开管理,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针对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周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审批程序等内容。要求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通报各类事故、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以及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按照制度,各股室队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员提出,分别经股室队负责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签后由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员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将各股室队提供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编制上传审批、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以来,我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1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公文22条,占总数31.43%;工作动态48篇,占总数68.57%。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量较少等问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真解决,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地引向深入。
1、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有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
3、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安监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明年及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