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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溪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2-28

  关于蓬溪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蓬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蓬溪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提交《关于蓬溪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异常严峻的收支形势,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富民强县、生态育县、产业兴县、文化立县”发展思路,认真贯彻《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全力以赴稳增长,坚定不移促转型,财税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民生不断得到改善,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283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93%,同比增长26.61%。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3.54%,其中:税收收入27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7.11%,非税收入19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58.64%;

  ——返还性收入3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95.75%,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82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4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55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800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72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5%,增长25%;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6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8%,增长8.48%;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5000万元;

  ——上年结余594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9万元;

  ——调入资金2779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6399万元(含债务置换95000万元、上解支出14918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增长26.2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44万元,完成预算的85.83%,增长9.85%(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所致);

  ——国防支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42.40%(主要是减少人防机动指挥信息系统购置费所致);

  ——公共安全支出10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34%,增长17.89%(主要是增加“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租赁费和公检法司部门聘用人员经费所致);

  ——教育支出60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07%,增长32.22%(主要是加大教育均衡发展投入所致);

  ——科学技术支出 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03%,增长26.19%(主要是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所致);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21.95%,下降16.23%(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2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0%,下降0.72%(主要是实施新机保,减少退休费所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57万元,完成预算的77.48%,下降13.14%(主要是科目调整所致);

  ——节能环保支出1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27.56%,下降47.6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城乡社区支出8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93%,下降61.62%(主要是项目调整所致);

  ——农林水支出91070万元,完成预算的98.72%,增长67.46%(主要是中省加大对扶贫和武引蓬船灌区的投入所致);

  ——交通运输支出16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3%,增长82.98%(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所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48万元,完成预算的95.13%,增长140.04%(主要是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投入所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209.57%,下降32.6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金融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13.43%(主要是居民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贷补助减少所致);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409万元,完成预算的119%,下降59.70%(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住房保障支出8028万元,完成预算的64.24%,下降39.72%(主要是科目调整所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3.09%,下降36.7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其他支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下降56.30%(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和科目调整所致);

  ——债务付息支出2759万元,完成预算的86.73%,增长330.42%(主要是债务本金增加导致利息增加);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1万元,系新增项,增长89.06%(主要是债券本金增加导致发行费增加);

  ——上解上级支出14918万元,不可比;

  ——债务还本支出95000万元,不可比;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8万元,不可比。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28384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426399万元,收支品迭,年终结余1985万元(系上级补助结转下年支出19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5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2%,增长32.80%。其中:

  ——县级基金收入70330万元,增长50.83%(主要是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

  ——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0310万元,增长48.49%;

  ——债务转贷收入22400万元;

  ——上年结余2837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9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5.99%,增长30.29%,其中:

  ——县级基金支出41590万元,增长61%(主要是增加土地开发支出);

  ——上级基金补助支出18163万元,增长32.96%;

  ——债务还本支出20300万元;

  ——调出资金2779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上解支出215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11587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109993万元,收支品迭,年终结余588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5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5万元,收支品迭,保持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5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1%。

  (2)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09万元,完成预算的85.10%。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50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09万元,收支品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0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318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187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594万元,属上级转移支付结转项目,按上级文件对应安排支出。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6年预备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拱市村新村建设、营改增工作、政务中心搬迁及采购、电子商务及外经贸发展等部门在年度中无法预料的特殊开支。

  3.超收收入安排情况: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超收收入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政府性重点工程资金支出情况:2016年全县重点工程支出9.66亿元,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补偿、产业扶持等项目,其中:地方债券、融资本息、融资服务费0.76亿元;征地成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0.82亿元;基础设施建设0.97亿元;支付应付工程款2.63亿元;土地双挂钩项目借支0.83亿元;产业扶持资金1.35亿元;债务置换安排重点工程建设资金2.3亿元。

  5.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2016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2.83亿元(一般债务33.78亿元、专项债务9.05亿元)。全年共化解乡镇债务0.09亿元。我县2016年存量债务到期为6.53亿元,通过县财政部门的努力争取,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券置换资金11.53亿元(比实际到期债务多争取了5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务9.5亿元,专项债务2.03亿元。实现债权人缴纳税款0.31亿元。债务置换安排用于支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补偿金1.62亿元;支付县重点工程建设资金5.54亿元;偿还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2.93亿元;支付各项欠款1.12亿元;解决各单位遗留问题0.32亿元。

  (三)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6年,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针对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切实可行办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一是全面清理整合财源发展政策,形成政策联动机制和叠加效应。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金桥新区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和天福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77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和奖励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等,突出支持地方经济稳增长的要求,优化发展资金投向,增强地方中小企业发展支撑力;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坚决查处乱执法、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二是安排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行“滚存使用”机制,重点支持投资促进有关优惠政策兑现、重点产业发展、重点财源骨干企业、企业集约环保发展、企业新增产能投资、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引导撬动银行资金向重点工业企业投入和企业转型提升发展。在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切块1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助保贷”资金,为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切块1000万元注入县鑫源融资性担保公司,扩大资本金,增强其为中小企业再担保能力。三是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及时拨付企业的各项奖励和补助资金,为促进地方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16年,实施担保贷款33笔、7810万元,较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3800万元应急转贷资金、70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政策的协调支持效应,协调贷款35800万元,帮助76家企业走出困境。

  2.狠抓收入征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积极适应新常态,创新收入组织的方式和办法,加强对县域规模企业、重点行业纳税情况的动态监控,依法开展税收清算稽查和欠税补缴,防止税源流失,坚持依法征收,严禁违规多征、提前征收、免征、缓征税款。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3.54%,一是狠抓税收征管。完善“政府领导、财政协调、税务主抓、乡镇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税源监控,严格依法治税,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均衡足额入库。二是强化非税收缴。加强与经常性非税收入主要执收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组织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收缴入库。全县非税收入完成19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58.63%。三是不遗余力向上争取资金。围绕县委发展思路,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十三五”重大发展战略,努力开展争项目、争资金工作。认真研判国家改革动向,分析产业政策及资金投向,不遗余力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全县到位项目409个,到位资金2066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1.28%,增长10.02%,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例。2016年,全县民生支出达222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1%,增长14.37%,有力保障全县十项民生工程建设和20件民生大事的顺利推进。一是安排教育资金60404万元,用于农村义教经费、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二是安排社会保障资金60822万元,支持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安排住房保障资金8028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体和农民住房条件。四是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17157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工作。五是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2745万元,用于改善农村群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 条件。

  4.整合各类资金,确保全年脱贫任务顺利完成。围绕全县2016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我县制定《蓬溪县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实施方案》《蓬溪县2016年财政金融扶贫实施方案》,积极构建“1+4+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2016年,全县共整合省、市、县各类专项资金82320万元(整合资金按照省财政厅17个扶贫专项方案确定的项目统计口径),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其中:中省资金70768万元;市级资金1253万元;县级资金10299万元。我县整合用于28个贫困村的资金共计26080.28万元,其中:中、省资金21723.28万元;市级资金784万元;县级资金3573万元,为全县18个贫困村顺利实现脱贫摘帽、7841人贫困人口顺利实现减贫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5.加强财政监管,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一是牵头开展专项巡视整改。2016年8月,全县组织开展公务接待超标、乱发钱物、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电话费专项整治,对乡镇、部门存在的违规问题,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清退收回违规资金、加倍处罚、对违规人员进行通报、报送书面整改材料等方式,要求相关乡镇、部门限时完成整改。通过专项整治,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二是努力盘活存量资金。2016年,通过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含授权单位管理的财政专户和项目专户)的存量资金及账户开设情况进行清理,全县共缴回财政存量资金1369万元,全部纳入县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年累计实施政府采购100宗,实际采购金额36593万元,节约资金737万元,节约率1.97%。四是加强投资评审管理。严把财政投资评审基础资料审查、算量、核价、争议处理、评审结果复核等关键环节,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组织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县累计评审工程238项,实际审定金额64802.56万元,审减资金9506.82万元,审减率12.79%。五是严控一般性支出。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504万元,同比下降15.83%,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消费行为。六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提高公务支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我县116个县级预算单位(含乡镇)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累计发卡1907张,公务卡报销2171万元,占年初公用经费3513万的比重为61.80%,同比增加18.38%,公务卡使用面和使用率逐步提高。

  6.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中期评估。扎实开展了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对所有预算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中县本级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专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政府基金预算中安排的各项支出,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2013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认真甄别,对在建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对应安排支出,对已经完工不再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开展预算中期评估,全面掌握了预算单位当年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情况,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扩面。县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按照中省市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营改增,支持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的发展。三是依法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关于蓬溪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蓬溪县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蓬溪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蓬溪县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在政府和财政局机关门户网站公开,同时积极督促全县各预算单位及时将本部门(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政府和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四是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有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功能,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我县积极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明确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目标、政策内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保障措施,推动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由“直接支持”向“间接引导”转变,综合运用激励奖补、风险分担等多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充分释放信贷增长空间,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6年,县人民政府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工委的审查意见,始终将“保民生”作为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保障的重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拨付民生工程资金22234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41%,增长14.37%,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1.加大发展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拨付教育文化资金60404万元,增长32.22%,加大教育均衡发展投入。2016年,拨付学前教育资金939万元,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4所;拨付专项资金2531万元,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校舍3100平方米,改扩建校舍610平方米,维修加固校舍24331平方米,整治运动场6500平方米;投入资金1519万元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让全县24296名学生吃上放心营养餐;拨付“两免一补”资金4001万元,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拨付128.65万元支持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教育文化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2.支持发展壮大“三农”经济。拨付农林水资金91070万元,增长67.46%。拨付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6219.76万元,其中: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253.92万元;发放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785.86万元;发放退耕还林补贴1141.36万元;发放农机购置补贴38.62万元。投入财政奖补资金3183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直接受益农户2.78万户,惠及人口8.34万人。投入村级运行维护及办公经费1482万元,实现494个行政村全覆盖。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县圆满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全年完成农业保险总保费2087.12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主险保费1681.9万元;新增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163.61万元;小家畜禽、食用菌和蔬菜特色农业保险保费241.61万元。有力支持了“三农”经济的发展。

  3.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2145万元,增长3.1%。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8515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居民35817名。拨付城乡医疗救助金1446万元,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5723人次。拨付残疾人护理补贴768.4万元,资助重度残疾人9624名,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4.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7301万元,增长10.18%。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46万元,受益居民62482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599.44万元;拨付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54.96万元;拨付计划生育服务及补助资金970.65万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5.支持改善城乡住房条件。拨付住房保障资金8028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760套,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770.5万元,实施216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货币化安置投入2426万元,有效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让更多农村困难群众住上安全结实的新房。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宏观经济下行、调整阵痛显现、转型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全县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县域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县财政工作在艰难中求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乡镇、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域经济总体实力不强,对上级财政补助依赖程度依然较高;二是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不高;三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支出保障范围越来越广,调整工资、民生政策扩面提标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多,收支矛盾异常尖锐,财政平衡压力巨大;四是政府债务包袱沉重,资金调度日益艰难。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找准症结,综合施策,逐步加以改进。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7年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省、市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理财,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调整支出结构,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金,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遵循全口径、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公开透明、讲求绩效的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二)2017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153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9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30712万元,增长11.36%;非税收入20183万元,增长5.58%(具体明细项见附表1);

  ——返还性收入1904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9589万元(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762万元(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

  ——调入资金593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52002万元,其他调入7318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8万元;

  ——上年结余198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9153万元

  ①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明细项见附表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5677万元;

  ——国防支出安排20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7817万元;

  ——教育支出安排46223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6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17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52492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安排2155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43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6584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2757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5016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508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363万元;

  ——金融支出安排34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81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9028万元;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安排150万元;

  ——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其他支出安排16698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6195万元;

  ——上解支出安排20353万元。

  ②支出按经济分类(具体明细项见附表3):

  ——工资福利支出安排959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627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5017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社区)干部报酬、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死亡抚恤、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安排451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产业(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安排619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利息方面的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安排84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33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安排2779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务本金和上解等方面的支出。

  (3)收支品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75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8058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5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84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4);

  ——上级补助收入1290万元(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

  ——上年结转58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7758万元

  ①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明细项见附表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451万元;

  ——其他支出211万元;

  ——转移性支出5200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②支出按经济分类(具体明细见附表6):

  ——商品和服务支出69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4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33965万元;

  ——其他支出5200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收支品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万元,为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110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7)。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0万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10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8)。

  (3)收支品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338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338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9)。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339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39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10)。

  (3)收支品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2999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6187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91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

  1.安排脱贫攻坚支出2141万元。精准扶贫县级专项资金1200万元。安排精准扶贫贷款奖补资金30万元;安排民生支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农保资金442万元;安排民生支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农合资金199万元;安排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270万元。积极整合全县脱贫攻坚资金,确保2017年全县23个贫困村顺利实现摘帽、6246人顺利实现脱贫。

  2.安排教育文化支出46223万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改造提升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完成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

  3.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27576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性农业保险、退耕还林、农机购置等各类强农惠农补贴,完善和规范惠民资金发放程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村级运行维护及办公经费使用,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幸福指数。

  4.安排医疗社保支出21555万元。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三无人员、五保户、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加快推进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5.安排住房保障支出9028万元。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年度目标任务。

  6.安排产业发展支出3000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强力推进我县产业发展。

  7.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1744万元。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制订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化解全县各类政府性债务,确保财政平稳安全运行。

  三、2017年财政改革和重点工作

  2017年是“十三五”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平衡的深化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始终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战略定力,贯彻落实中央“五大发展理念”、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市委“七大提升行动”和“加快发展、弯道超车”要求,大力实施“富民强县、生态育县、产业兴县、文化立县”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好“两稳一控七进”年度重点,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优化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全面推行预算公开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确保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多措并举,努力夯实财政收入。全面推进税收保障,提高涉税信息的传递和利用率,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坚持依法征管,关注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协调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加税收收入。把握财税改革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源调查,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积极培育新增财源;利用财政奖补、贴息等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强收入增长后劲。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牢固树立向结构要财源,向改革要财源,向管理要财源的理念,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做大做强财源“蛋糕”的重要抓手,抢抓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谋划论证储备一批能够带动全局、有前瞻性和支撑辐射作用的项目,力争在现代农业、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补贴、奖励等多种措施,重点支持投资效益好、增税能力强的企业到园区落户,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及金融贷款投入实体经济,努力培植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财源项目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重大改革试点等各类专项资金,缓解县级财政压力,切实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二)突出重点,努力做好财政保障。坚持精打细算,从严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只减不增。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加快财政支付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新增财力和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按照全县脱贫攻坚部署,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三)转变方式,努力助推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加强“助保贷”管理,放大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县域经济发展和薄弱环节,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扶贫资金和棚户改造等项目资金监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加强监督,积极防控各种风险。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并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主要经济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确保干部和资金双安全,从根本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全程监管。实行专项资金检查全覆盖制度,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三是强化乡镇财政监督。对乡镇专项资金、民政经费、政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资金的账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大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和内容全覆盖,重点检查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和基金监管。突出“以票管收、以票控收”,提升非税收缴业务水平,规范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行为。严格基金账户、基金票据和基金余额管理,严格各类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强力确保基金安全。五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监督。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落实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及考核问责的全面监管机制;通过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消化政府存量债务、发行置换债券等方式,对已到期、成本高、难消化的政府性债务加大偿还、消化力度,降低存量债务规模,确保全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五)着力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和各项业务培训,通过多形式、多方面培养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发展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务实进取意识,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创新理财、为民理财能力,牢固树立廉洁奉公、高效务实的财政干部队伍形象。

  各位代表,各位代表,财政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蓬溪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蓬溪县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蓬溪县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蓬溪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蓬溪县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表

     蓬溪县2016年绩效工作及2017年绩效工作计划的说明

    蓬溪县2016年政府债务情况及2017年预计情况的说明

    蓬溪县对下转移支付2016年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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