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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溪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08

关于蓬溪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1月17日在蓬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提交《关于蓬溪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人民政府坚持“稳中快进”工作基调,把握“两稳一控七进”年度重点,强化服务和保障、风险防控、依法理财、创新发展、财经纪律意识,把握财税收入、资金投入、财政改革、精准扶贫、监督管理重点,实现乡镇财政管理、支出绩效考核、干部队伍建设突破,积极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全力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42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同比增长26.58%。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9.20%,其中:税收收入26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3.77%;非税收入24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7.92%;

  ——返还性收入5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9.12%。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82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4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55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减少1023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3281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2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6.43%;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1.48%;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44900万元;

  ——上年结余1985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0万元;

  ——调入资金5861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51300万元,其他调入7318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4483万元(含债务置换121700万元、上解支出27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8.32%,增长25.3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增长22.75%(主要是年终目标考核提标所致);

  ——国防支出319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增长27.60%(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所致);

  ——公共安全支出131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05%,增长21.72%(主要是加大公检法司部门经费保障机制投入);

  ——教育支出75569万元,完成预算的97.70%,增长25.11%(主要是加大教育均衡发展投入和年终目标考核提标所致);

  ——科学技术支出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2.48%(主要是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所致);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3万元,完成预算98.16%,增长9.03%(主要是加大文物保护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41%,下降3.55%(主要是部分民生支出在存量资金中安排所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9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6%,增长80.33%(主要是加大县医院建设投入和提高公共基层卫生人员生活补助所致);

  ——节能环保支出2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9.85%(主要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所致);

  ——城乡社区支出108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2.01%,增长20.29%(主要是加大城乡环境整治所致);

  ——农林水支出107856万元,完成预算的96.04%,增长18.43%(主要是加大对“三农”、脱贫攻坚、武引蓬船灌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投入所致);

  ——交通运输支出6460万元,完成预算的65.67%,下降59.74%(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大幅减少及结转下年支出所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0%,下降20.59%(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减少所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68%,下降16.32%(主要是旅游支出减少所致);

  ——金融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417.24%(主要是财政金融互动投入增加所致);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4240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增长200.92%(主要是土地整理支出科目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所致);

  ——住房保障支出22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80.06%(主要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所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增长58.50%(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所致);

  ——其他支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4.12%,增长35.04倍(主要是市级基本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债务付息支出5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93.44%(主要是债务本金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债务发行费支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8.00%(主要是债务本金增加导致发行费支出增加)

  ——上解上级支出27930万元,不可比;

  ——债务还本支出121700万元,不可比;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万元,不可比。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4227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534483万元,收支品迭,年终结余7792万元(为项目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54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33.72%。其中:

  ——县级基金收入63953万元,下降9.07%(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所致);

  ——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5505万元,增长25.58%;

  ——债务转贷收入59624万元;

  ——上年结余5863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4892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1%,增长35.37%,其中:

  ——县级基金支出25699万元,下降38.21%(主要是将基金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弥补差口);

  ——上级基金补助支出24894万元,增长37.06%;

  ——债务还本支出38000万元;

  ——上年结转支出5863万元;

  ——上解支出3169万元;

  ——调出资金513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15494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148925万元,收支品迭,年终结余6020万元(为项目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支出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0万元,收支品迭,保持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3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88%。

  (2)支出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697万元,完成预算的94.34%。

  (3)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32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697万元,收支品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462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618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0815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1985万元,属上级转移支付结转项目,按上级文件对应安排支出。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17年预备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高峰山灾后复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拆迁关闭补偿、全民免费健康检查、移民安置、乡村大世界-走进蓬溪拍摄经费等部门在年度中无法预料的特殊开支。

  3.政府性重点工程资金支出情况:2017年全县重点工程支出约6.51亿元,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补偿、产业扶持等项目,其中:融资本息、融资服务费约3.05亿元;征地成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约0.14亿元;基础设施建设约0.12亿元;支付应付工程款约2.90亿元;土地双挂钩项目借支约0.3亿元。

  4.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2017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7.31亿元(一般债务36.10亿元、专项债务11.21亿元)。我县2017年存量债务到期为6.51亿元,通过县财政部门的努力争取,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券置换资金15.97亿元(比实际到期债务多争取了9.46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务12.17亿元,专项债务3.80亿元。实现债权人缴纳税款0.76亿元。债务置换安排用于支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补偿金2.16亿元;支付县重点工程建设资金8.13亿元;偿还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3.89亿元;支付各项欠款1.01亿元;解决各单位遗留问题0.78亿元。

  5.新增债券资金支出情况:学苑小区(学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及丝绸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200万元,蓬溪县火车站改扩建项目222万元,蓬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1600万元。

  (三)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7年,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针对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1.全力以赴抓征管,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密切跟踪收入进度,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税源监控,严格依法治税,抓调度、抓入库、抓服务。按照全年非税收入目标,加强与经常性非税收入主要执收单位的协调配合,逐一落实各项既定收入项目,确保非税收入按进度入库。1-12月县域财政总收入完成144134万元,同比增收17440万元,增长1.2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991万元,同比增收4297万元,增长9.20%。

  2.齐心协力争项目,向上对接实现新突破。围绕县委发展思路,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判国家改革动向,分析产业政策及资金投向,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十三五”重大发展战略,不遗余力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研究制定《蓬溪县2017年向上对接项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考评细则》,进一步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向上对接项目绩效考核管理,组织编报《蓬溪县向上对接项目情况专报》,加强各相关部门对接经验做法和成效的交流学习,有力推进各单位向上对接工作。全县到位项目408个,到位资金231847.07万元,占目标任务182196.68万元的127.25%,比上年同期198301.95万元增加33545.12万元,增长16.92%。

  3.千方百计保重点,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向上对接、统筹协调、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重点保障全县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等支出。2017年,县财政局拨付69738.05万元,为金桥新区、涪江产业带、上游工业园门业拓展区、天福园区等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提供财政支持,有力保障我县场镇建设、道路工程、货币化安置、县医院整体搬迁、污水处理厂、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

  4.凝心聚力惠民生,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坚持民生优先理念,财政支出着力向保障改善民生倾斜。严格按政策落实配套资金,完善民生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确保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全县拨付民生资金271884万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比重达70.67%。主要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支持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体和农民住房条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工作;用于改善农村群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条件。

  5.综合施策抓落实,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用财政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金桥新区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和天福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安排产业发展引导资金3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和奖励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助力地方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中省取消停征和免征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精神,坚决查处乱执法、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县已拨付企业奖补资金1461.53万元,其中:金桥新区置信、凯合、合创“产城一体”扶持资金493.1万元;定春实业、蓬盛门业、新新门业等企业兼并重组资金435万元;之江高新、王力门业、珠穆朗玛、达美门业等企业工业奖补资金421.65万元;飘香远大、达美门业大工业用气补助资金11.78万元;和宁锁业、林通门业、亿联奖补资金100万元。

  6.加强审核严管理,资金使用更加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多次深入全县部门和乡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脱贫攻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单位强化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组织相关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老服务业发展、新农村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整合农田水利建设等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投资评审实效。全县共实施政府采购49宗,实际采购金额130811.00万元,节约资金17892.00万元,节约率1.35%;评审项目275项,审定金额83191.17万元,审减资金13951.78万元,审减率14.36%。

  7.精准发力助扶贫,脱贫攻坚稳步推进。一是强力整合脱贫攻坚资金。会同县委农办、县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制定了《蓬溪县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整合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全县共整合资金2017我县整合用于30个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各类资金8867.38万元。其中:解决2014-2016年已脱贫摘帽的贫困户继续享受产业扶持村2089.27万元;解决2016年已实施但未脱贫摘帽的10个村2386.19万元;解决2017年实施脱贫摘帽的20个村4391.92万元,为全县2017年贫困村脱贫摘帽、贫困人口减贫致富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安排财政扶贫中省市县专项资金7335万元,其中:中省专项扶贫资金2500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1080万元;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200万元;扶贫专项债券160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948万元。三是有序推进“四项基金”工作。一是扩大了“四项基金”规模,设立的“四项基金”总规模达5074.87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了855.87万元。其中: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达2679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达1090万元、教育扶贫基金652.5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653.37万元。截至目前,我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借出1686.45万元,惠及贫困人口8237人;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规模达1090万元,累计引导发放扶贫小额信用借款9224.3万元,惠及贫困人口24616人;教育扶贫基金发放174.15万元,救助贫困人口1067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发放11.73万元,救助贫困人口49人,有力支持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支持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规范了“四项基金”管理。召开“四项基金”培训会议,邀请市财政局领导亲自授课,制定并印发了教育、卫生、产业扶持、扶贫小额信贷等“四项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基金工作开展。四是加大扶贫资金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等行为,严格予以问责处理;对截留、挪用扶贫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8.支持环保强筹集,确保财政投入到位。我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根据环保部门年初工作计划,对县委、县政府审定的环保项目,通过年初预算安排、争取上级支持、规范银行融资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力助推全县环保工作开展。2017年投入环保项目及环保管理事务等相关经费5669.74万元,其中:中省市资金1676.48万元、县级资金3993.26万元。按资金使用方向划分为:环境监管能力与执法经费(含环保部门基本支出)753.7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含河流治理、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2897.92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48万元、农村环保资金87.57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城乡风貌整治、生活垃圾处理等)90万元、生态建设资金(含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1172.55万元、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资金120万元。

  9.创新思路强监管,资金使用更加公开透明。一是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进一步压缩不必要的支出。2017年,我县加强了各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申报审核,严格实施“一月一申报,一事一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审核,提高了财政资金公开度、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县研究制定了《县级专项支出指标管理流程》,全县各预算单位从2017年开始,每月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申报专项资金在50万以下的,报县专项经费预算审核工作小组审定;申报专项资金在50万及以上的,报县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1-12月全县各预算单位申报221笔专项资金,共计9062.60万元,核定支出5853.21万元,审减3209.39万元,审减率达35.41%。二是加强专项支出的清理。我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基础上,适度调整各部门自行出台的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支出项目,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特别是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集中进行清理,对其中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三是努力盘活存量资金。2017年,通过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含授权单位管理的财政专户和项目专户)的存量资金及账户开设情况进行清理,全县共缴回财政存量资金2156万元,全部纳入县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监督检查。每季度末,要求各单位分项目填报《县级专项经费使用绩效情况表》报送至县财政局业务股室。业务股室报预算股汇总,并向政府常务会作情况汇报。每半年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对单位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作出书面总结。五是严控一般性支出。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905万元,同比下降23.92%,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消费行为。六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提高公务支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我县117个县级预算单位(含乡镇)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累计发卡2015张,公务卡报销2411万元,占年初公用经费4808万元的50.15%,同比增加8.80%公务卡使用面和使用率逐步提高。七是依法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要求,按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蓬溪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蓬溪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蓬溪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蓬溪县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信息,同时督促全县各预算单位按时将本部门(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10.拓展渠道引资本,PPP工作稳步推进。加大PPP项目推介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范项目管理运作,严格做好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实施方案,控制PPP总体支出额度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的10%以内,防范财政支出责任过度扩大。截至目前,全县PPP项目共7个,总投资26.95亿元,其中:储备库3个(蓬溪县老年养老PPP项目、中国书法城·三馆一心、海绵城市一期项目),总投资8.2亿元;执行库(进入采购阶段)的项目2个(蓬溪县中国书法城(一期)项目、金桥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总投资3.75亿元;计划采取PPP模式的项目1个(县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15亿元。

  11.多措并举防风险,地方债务得到有效管控。一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债务限额标准,有效控制债务规模,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违规融资担保清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债务风险分级预警和防范,有效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2017年全县债务总体可控,处于正常水平,但财政支出压力愈来愈大。二是有序推进政府债务置换。加大中省置换资金争取力度,着力优化债务结构,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化解当期偿债风险。2017年全县计划置换存量政府债务13.877亿元,债券置换资金支付12.97亿元,占到位资金的93.46%。三是严格使用新增债券资金。2017年全县新增债券4.48亿元,安排用于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县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有效缓解当期财政支出压力。

  (四)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7年,县人民政府按照县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工委的审查意见,始终将“保民生”作为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保障的重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工程资金投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67%,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1.加大发展教育事业的投入。投入1771万元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改善竹林桥小学等24所学校办学条件,改造校舍面积34882平方米,新改建运动场16200平方米。县级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保障全县57所义务教育学校顺利完成校园维修和校园文化、美化、亮化、绿化工作。投入资金1298.16万元为57所学校采购多媒体“班班通”设备748套,实现全县中小学普通教室“班班通”全覆盖。投入资金2912.6228万元为全县中小学配备理科仪器、音体美器材、图书等,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仪器设备配备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要求。拨付“三免一补”资金3592万元,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支持发展壮大“三农”经济。拨付农林水资金107856万元,增长18.43%。拨付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9621.61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393.7万元;农业保险总保费2412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主险保费1912万元;新增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226万元;小家畜禽、食用菌和蔬菜特色农业保险保费274万元);退耕还林补贴686.9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29万元。拨付财政奖补资金2293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惠及人口19.6万人。拨付村级运行维护及办公经费2032万元,实现494个行政村和56个社区全覆盖,有力支持了“三农”经济的发展。

  3.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1039万元(含存量资金安排),增长3.57%。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7299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居民36273名。拨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054.3万元,新建和改建床位583张。拨付残疾人护理补贴718.1万元,资助重度残疾人9890名,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4.支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30940万元,增长80.33%。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30万元,受益居民43067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842.35万元;拨付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30.23万元;拨付计划生育服务及补助资金901.47万元。拨付城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992.95万元,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27019人/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5.支持改善城乡住房条件。拨付住房保障资金22483万元。投入3164.3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000套。投入2080万元实施128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效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让更多困难群众住上新房。

  各位代表!我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较好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也是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运行面临较多困难,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二是工业基础薄弱,支柱财源不够稳定,新兴财源形成较慢。三是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刚性支出持续攀升,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四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财政管理和监督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县经济运行仍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收入方面,考虑到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如脱贫攻坚、环境治理、企业转型等方面,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中、省、市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调整支出结构,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遵循“全口径、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公开透明、讲求绩效”的原则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二)2018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401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69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剔除一次性收入因素4000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29237万元,增长19.15%;非税收入22453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具体明细项见附表1);

  ——返还性收入5185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1705万元(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426万元(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

  ——上年结余7792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万元;

  ——调入资金6147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6401万元

  ①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明细项见附表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9336万元;

  ——国防支出安排16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安排9607万元;

  ——教育支出安排4332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634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29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1937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安排20286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17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7528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3407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5392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安排4748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安排350万元;

  ——金融支出安排257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安排119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3093万元;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安排209万元;

  ——预备费安排4000万元;

  ——其他支出安排285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安排5149万元;

  ——上解支出安排19801万元。

  ②支出按经济分类(具体明细项见附表3):

  ——工资福利支出安排1094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469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6352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社区)干部报酬、遗属补助、抚恤、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安排481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产业(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安排5149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利息方面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1668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共服务、设备购置、维修维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安排1980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基金差口、农村路网建设等上解支出。

  (3)收支品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50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13541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10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4);

  ——上级补助79万元(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

  ——上年结余602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1509万元

  ①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明细项见附表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9344万元;

  ——农林水支出200万元;

  ——其他支出79万元;

  ——转移性支出6147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②支出按经济分类(具体明细见附表6):

  ——商品和服务支出92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79034万元;

  ——其他支出6147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收支品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5万元,为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115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7)。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5万元,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15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8)。

  (3)收支品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034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034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9)。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303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03万元(具体明细项见附表10)。

  (3)收支品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3731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20815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45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

  1.安排脱贫攻坚支出3243万元。其中:精准扶贫县级专项资金1600万元;精准扶贫贷款奖补资金3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农保资金540万元、参加新农合资金573万元;产业扶贫分险基金500万元。

  2.安排教育文化支出43324万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改造提升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完成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

  3.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34072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性农业保险、退耕还林、农机购置等各类强农惠农补贴,完善和规范惠民资金发放程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村级运行维护及办公经费使用,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幸福指数。

  4.安排医疗社保支出82223万元。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三无人员、五保户、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加快推进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5.安排住房保障支出13093万元。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土坯房整治,C/D级危房改造等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年度目标任务。

  6.安排产业发展支出3500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强力推进我县产业发展。

  7.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149万元。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制订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化解全县各类政府性债务,确保财政平稳安全运行。

  三、2018年财政改革和重点工作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讲话和中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推进“工业强县”战略,努力践行富民强县“十大路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抢抓机遇,创新务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做优做实财政收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民生托底,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蓬溪作出新的贡献。

  2.目标任务。综合研判当前经济形势,结合我县情况,县财政部门初步预测了2018年蓬溪县财政收支情况。收入方面:2018年预计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690万元,按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46991万元增长10%。支出方面:2018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13亿元(不含债务还本支出和上解支出),同比2017年完成数38.47亿元增长4%。

  (二)主要措施

  1.围绕“增收”做文章,不断做大资金总量。一是协助税务部门创新征管手段,挖掘增收潜力,深入分析税收形势,摸排税源,清理欠税,认真做好收入征缴督促工作,切实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监控,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对照非税收入目标任务,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力争超收多收,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做好土地出让欠款催收工作,认真梳理土地收益欠缴情况,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及时结算土地欠款,缩小基金收入缺口,确保土地收益及时入库。四是加强工作对接。县级各相关部门加强中省市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2018年专项资金增幅再上新台阶。五是结合我县优势,培植财源。借助金桥新区、涪江产业带、上游工业园门业拓展区、天福园区等区位优势,招大引强,全力争取有实力的优质企业来我县投资,大力推进我县新材料硅谷、之江研究院、门业拓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地方增加更多财源和税源。

  2.围绕“节支”下工夫,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两保一转”工作方针编制支出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到位率。继续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和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将压缩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重点支出足额保障。硬化预算约束,除落实中省增支政策外,执行中原则上一律不追加支出预算,特别是对于政府采购项目严格依据预算和计划实施采购。

  3.围绕“中心”强保障,努力助推经济发展。一是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加大对现有重点项目推进的支持力度,尽早发挥项目效益。二是有效撬动社会资金。更多依靠PPP、财政金融互动、担保融资、贴息撬动等方式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放大政府投入效果,有力助推全县项目建设。三是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推经济发展。一是安排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县本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3000万元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行“滚存使用”机制,重点支持投资促进重点财源骨干企业集约环保发展、企业新增产能投资、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引导撬动银行资金向重点工业企业投入和企业转型提升发展。二是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切块1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助保贷”资金,为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同时切块1000万元注入县鑫源融资性担保公司,扩大资本金,增强其为中小企业再担保能力。三是全面落实惠企政策。认真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拨付企业的各项奖励和补助资金,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围绕“增效”求突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认真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归并、整合力度,及时做好部门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二是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监管,进一步规范举债行为。三是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土地出让收入、融资平台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整体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投资评审程序,提高评审效率。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围绕“脱贫”强统筹,加大民生资金投入。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民生资金,确保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医疗、文体、社保、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着力补齐民生短板。落实好中省精准扶贫各项政策,严格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发挥好财政资金放大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强化各类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管好用好“四项基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支持重大支农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全县23个贫困村顺利实现摘帽、7000名贫困人口顺利实现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6.围绕“监管”出实招,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一是完善整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财政“大监督”的作用,协调纪检、审计等部门,整合局内业务股室、代管单位以及全县财政系统的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二是突出重点开展精准监督。围绕全县工作部署和省市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确定财政监督重点,全力查处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一些屡查屡犯的“微腐败”问题。特别是财政扶贫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加快实施全县各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四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三公”经费、乱发津补贴、财政票据使用与管理、政府采购等专项检查工作。

  7.围绕“改革”添举措,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建立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构建预决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机制。深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在重点领域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二是实施财政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发挥绩效评价对预算编制的正向引导作用。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增强县级统筹能力。按照“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力争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拓宽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加大PPP模式推广力度,争取把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PPP模式,同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8.围绕“素质”抓提升,努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创新理财、为民理财能力,着力培养廉洁奉公、高效务实的财政干部队伍。一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积极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大力营造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加强财政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大力弘扬良好风气,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努力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三是不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筑牢财政防火墙。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政府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齐心协力,攻难克坚,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附件:1、蓬溪县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表
     2、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说明
     3、关于政府债务的说明
     4、关于转移支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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