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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接收境内电视节目)
来源:县文广局   发布时间:2017-05-19
 

办事指南

权力事项名称: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接收境内电视节目)   

 

审批性质:公开性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方式:行政许可     

 

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限:5个工作日     

 

是否进入政务中心:是    

 

收费情况:不收费    

应交材料

1、申请书;

2、《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3、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4、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5、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审批条件

1、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3、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法定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

办理流程

1、预约申请。申请人首先到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预约审查窗口经办人立即通知审批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

2、填写申请。现场勘察合格后,向文广局新窗口领取《经营项目资格申报审批表》,按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3、办证申请。完成上述程序后,申请人方可持申请材料向窗口提出办证申请。

4、发证。对符合规定的申请,窗口在规定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退件

办理地址

蓬溪县蜀北中路592号

联系电话

59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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