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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地方志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蓬溪县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2-24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蓬溪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地志办职能简介

  1.组织编纂县志县级年鉴,各类地情丛书。

  2.指导部门志乡镇志编纂。

  (二)地志办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组织编纂《蓬溪年鉴》2018年卷。

  二是加强乡镇志、部门志的编修指导。

  三是加强县情资料的收集,为下届修志奠定基础。

  四是做好蓬溪县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地志办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地志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地志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63.68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462万元,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以前的志书进行重新修订。

  (一)收入预算情况

  地志办2018年收入预算6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地志办2018年支出预算6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地志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68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462万元,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以前的志书进行重新修订。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地志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68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8.3462万元。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以前的志书进行重新修订。。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284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96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3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4.7488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7.528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它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994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7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0.577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23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8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0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4.74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地志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地志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均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0。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地志办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差旅费0.6万元。

  (一)会议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60%。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关于精简各类会议精神。

  (二)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以前的志书进行重新修订。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以前的志书进行重新修订。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地志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地志办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地志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547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地志办2018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地志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因绩效目标设置我县尚在试点阶段,2018年地志办未纳入试点单位,未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对我单位2018年新增项目资金进行目标绩效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8年蓬溪县地方志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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